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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属于教育部自学考试委员会主办并组织统一考试的一种教育模式,毕业证书由自考委及主考院校盖章颁发;国内外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可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或继续研究生教育.
自考没有想象中的艰难,艰难的是要找到合适的路子.考生一年完成专业课程考试,服务热线:020-85280178,85288125.
主考
法律专科(只招60人)
培养方向
主要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咨询等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课程
专业代号:C030112 ;专业名称:法律(基础科段)*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注:“标准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002
4200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必考
笔试
2
002
0001
4202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003
4729
大学语文
4
004
5677
法理学
7
5
005
5679
宪法学
6
006
0261
3045
行政法学
007
0245
3043
刑法学
8
008
0260
3044
刑事诉讼法学
9
009
0242
3346
民法学
10
010
0243
3347
民事诉讼法学
11
011
0024
3021
普通逻辑
12
012
0244
3013
经济法概论
13
013
0247
3344
国际法
14
014
0223
3345
中国法制史
15
231
0031
3030
心理学(A)
加考
16
232
8067
3113
中国通史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4门,共69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2门,共12学分;
毕业要求
不少于14门且不低于69学分
说 明
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232。
2、原法律专业(专科,代码017)调整为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