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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属于教育部自学考试委员会主办并组织统一考试的一种教育模式,毕业证书由自考委及主考院校盖章颁发;国内外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可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或继续研究生教育.
自考没有想象中的艰难,艰难的是要找到合适的路子.考生一年完成专业课程考试,服务热线:020-85280178,85288125.
华南师范大学主考
人力资源管理专科独立班(只招60人)
培养方向
本专业是适应中国社会转型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具备经济、法律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的现代组织手段和科学技术方法,能够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各级工会组织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并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课程
专业代号:A020205 ;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专科)*主考学校:华南师范大学
注:“标准号”为2002年以前使用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002
4200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必考
笔试
2
002
0001
4202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003
0003
4204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4
004
4729
大学语文
5
005
0020
3007
高等数学(一)
6
006
0009
3005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7
007
0043
3011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8
008
0018
3015
计算机应用基础(A)
9
009
0019
3016
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
实践考核
10
010
0163
3659
管理心理学
11
011
0071
3432
社会保障概论
12
012
0147
4146
人力资源管理(一)
13
013
0065
3068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14
014
0144
企业管理概论
15
015
8142
3431
劳动就业概论
16
016
8139
3428
劳动经济学
17
017
8141
3430
工资管理学
18
231
5679
宪法学
加考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7门,共77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1门,共4学分;
毕业要求
不少于17门且不低于77学分
说 明
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003,但须加考231。
2、原劳动经济管理专业(专科,代码036)调整为本专业。
备 注